一、异地急诊
参保人因患急症需在全国联网结算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可委托亲属携带门诊病历、急诊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伤病人需提供外伤情况审核表),到莱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与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合用)32、35号窗口申报审核。经审核符合异地急诊的,予以联网登记备案,患者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不符合急诊的,住院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住院病历、社保卡复印件到参保地指定医院代传相关费用,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烟台市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二、异地转诊
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可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转诊医院将参保人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往异地就医。目前我市符合转诊资格的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莱阳市人民医院。
(三)异地居住
参保人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就医前应首先办理并激活社保卡,按照相关异地医疗规定,选择居住地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诊时持社保卡刷卡完成身份确认,出院时可直接结算。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1.网上办理
(1)进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出现:“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等标题,点击“社会保障”版块右下角下载专区,进入“医疗业务”,点击《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下载即可。
(2)进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出现:“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交流互动”、“党建工作”等标题,点击“网上办事”出现“个人服务”栏,点击进入“社会保险个人服务”页面注册新用户,注册后登陆网页最下方出现“申报业务”,点击办理异地就医业务。(注意:办理好异地就医一年内不能变更)
2.服务窗口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莱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31-36号窗口办理。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服务窗口电话或扫描添加莱阳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内有政策一本通)咨询或查询。
统筹病种与异地医疗科:3366016,3363980;
住院管理科:3363915,3363979;
门诊管理科:3367697,3363687;
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科:3360008。